
根据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辅导员和学院审核,拟推荐以下学生为优秀毕业生(附件1),现予公示。
公示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5月23日止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任老师反映(电话:18205156235,地址:B东410)。
金融与经济学院
2026年5月21日

根据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辅导员和学院审核,拟推荐以下学生为优秀毕业生(附件1),现予公示。
公示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5月23日止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任老师反映(电话:18205156235,地址:B东410)。
金融与经济学院
2026年5月21日